繼上一篇完成公司登記後,直接可以至隔壁的國稅局駐點人員那邊辦理稅務資料的登記

這部分我功課作的不夠足夠,所以不知道可以接著辦理,稅務資料的部份完全沒準備到

但熱心的台北市政府工作人員

從一開始超好心的先幫我預審資料(當天我抽完號碼牌因為人不多,所以我跟工作人員說我照號碼等一下下時間而已沒關係;但他說下次如果人多可直接請工作人員協助處理節省時間,我四個月大的兒子的面子好大阿

之後工作人員發現我沒準備到稅藉資料申辦的部份,還直接請櫃檯人員幫我多印了一份公司章程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
讓我想起多年前至台北監理站辦資料的場景......需要的證件沒印到,就直接請我至旁邊影印機自行投幣付費影印....感覺超差!(也不管我們會不會操作)

之後至旁邊國稅局櫃檯拿了一張營業人設立事項表填寫

擷取.JPG

↑反黃部分為須填寫和修改部分.....不要傻傻地照我的填阿

 

下載營業人設立事項表

 

所以申請文件需備妥:

1、營業人設立事項表

2、市府核准公司設立文件 (正本)

3、設立登記表

4、公司章程 

5、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
 

之後過沒多久你就會收到國稅局來函請負責人10日內攜帶

1、身分證正本

2、統一發票專用章

3、租賃契約書(或使用人同意書)

4、房屋稅單

5、營業現址區域配置圖

至國稅局指定櫃台辦理稅籍登記

領到統一發票購票證後就可以開始購買和使用發票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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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inwen05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